本報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結合2020年東至縣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編制而成。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組成,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東至縣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http://m.mightiesburgers.com/OpennessContent/showList/291/0/page_1.html)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東至縣公安局政務公開辦聯(lián)系(地址:東至縣堯渡鎮(zhèn)至德大道1號,電話:0566—7029013)。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東至縣公安局政務公開辦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公開理念,扎實落實《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 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fā)〔2020〕17 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 2020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皖政辦秘【2020】66 號)、《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20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清單的通知》(池政辦秘 2020〕70號)以及《東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20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清單的通知》(東政辦秘〔2020〕70號)要求,規(guī)范、有序地開展各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情況。東至縣公安局政務公開辦緊緊圍繞重點領域,加大主動公開力度,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基本目錄規(guī)范(2019年版)》要求,結合本局工作實際,設置“政策法規(guī)、重大決策預公開、規(guī)劃計劃、建議提案辦理、機構領導、機構設置、人事信息、財政資金、財政預決算、應急管理、權責清單和動態(tài)調(diào)整情況、公共服務清單和中介服務清單、行政權力運行、雙隨機、一公開、網(wǎng)上政務服務、招標采購、精準脫貧、戶籍管理、工作總結、新聞發(fā)布、政策解讀、回應關切、監(jiān)督保障”等24項目錄,其中,重點領域類目錄中設置2項。2020年,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174條,基本上實現(xiàn)公安領域全覆蓋。
1.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強用權公開。以政府部門“三定”職責、權力清單、服務清單為準則,按照公開要求,實現(xiàn)了縣公安局權力配置要素與全縣52家政府部門、單位集中展示、統(tǒng)一風格。
2.圍繞做好“六穩(wěn)”“六保”工作加強政策發(fā)布解讀。2020年,東至縣公安局共發(fā)布“政策文件及解讀”“執(zhí)行落實情況”等相關信息40條,通過圖文解讀、媒體解讀、視頻解讀等多種形式,提高解讀質(zhì)量。
3.圍繞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加強政務信息公開。東至縣縣公安局177項政務服務事項已全部實現(xiàn)與安徽政務服務實現(xiàn)數(shù)據(jù)共享,全面公開相關辦事指南、辦事流程、辦事機構等信息,為企業(yè)群眾提高辦事便利度。
4.圍繞突發(fā)事件應對加強公共衛(wèi)生信息公開。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東至縣公安局主動加強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公開和衛(wèi)生知識普及工作,在“回應關切”欄目下開設“疫情防控”“防疫知識”等專欄,第一時間將東至縣公安局在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舉措及時公開,并告知群眾如何做好自身安全防范。
5.圍繞打好三大攻堅戰(zhàn)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圍繞深入實施“1+8+N”方案體系、全面完成脫貧任務、繼續(xù)抓好生態(tài)環(huán)境突出問題整改等內(nèi)容,發(fā)布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信息 5條。
6.圍繞提升基層政府治理能力全面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建設工作。根據(jù)26個重點領域公開要求,對涉及東至縣公安局的“戶籍管理”領域進行專題分解和完善。梳理公開事項21項,公開領域信息21條。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2020年,東至縣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東至縣公安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組織機構和工作隊伍建設,成立了東至縣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指揮中心(辦公室),并由辦公室負責牽頭全局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實施,切實保證政府信息公開的領導力量。二是嚴格落實信息安全。組織學習貫徹《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fā)〔2010〕5號)和我局制定的《東至縣公安局信息公開工作規(guī)定》等各項制度,切實增強依法公開政府信息、依法依規(guī)答復依申請公開、保守國家秘密的意識和能力,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正常運轉(zhuǎn)、有效落實。
(四)公開平臺建設。一是規(guī)范信息公開平臺。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guī)范標準完成平臺升級,改版升級后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對重點欄目設置系統(tǒng)監(jiān)測指標,自動生成預警,通過常態(tài)化監(jiān)測預警提高信息發(fā)布頻率。二是拓寬公開渠道。在原有的回應關切、新聞發(fā)布等政務公開欄目基礎上,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平臺,增強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
(五)監(jiān)督保障。一是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印發(fā)《縣公安局關于做好政務信息公開維護工作的通知》,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細化分解,明確主體責任和時限,要求各相關業(yè)務單位安排一名信息聯(lián)絡員,負責日常的政府信息公開信息維護工作,確保工作持續(xù)有效推進。建立健全東至縣公安局政務公開社會評議制度,廣泛接受社會公眾監(jiān)督評議。二是加強《條例》的學習和落實。將政務公開納入黨風廉政建設,把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nèi)容。我局舉辦政府信息公開業(yè)務培訓會,就如何貫徹落實《條例》做了明確部署和要求,要求各相關單位準確把握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內(nèi)涵和總體要求,共同推進政務公開工作齊抓共管、協(xié)調(diào)有序的工作格局,努力使我局政務公開工作的規(guī)范化水平再上新臺階。三是狠抓整改落實。積極根據(jù)主管部門按月、季度反饋的問題清單,責令局各相關部門限期整改到位,并將整改結果及時公布在縣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上,確保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全年政務公開工作平穩(wěn)有序推進,未發(fā)生因政務公開導致的責任追究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nèi)容 | 本年新制作數(shù)量 | 本年新公開數(shù)量 |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
規(guī)章 | 0 | 0 | 0 |
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條例》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許可 | 28 | —2 | 999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35 | —1 | 175 |
《條例》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處罰 | 408 | —24 | 1986 |
行政強制 | 26 | —3 | 0 |
《條例》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2 | 0 | |
《條例》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nèi)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6 | 96.66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合計 | |||||||
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zhuǎn)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nèi)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無法 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nèi)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五) 不予 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zhuǎn)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 果 維 持 | 結 果 糾 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通過政務公開工作,不斷促進了全縣公安機關隊伍建設和整體服務水平的提高,不斷提升了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的滿意率,拉近了警民關系,取得較好的輿論效果和社會效果,但對照上級公安機關及縣政府的要求,對照社會公眾的政府信息需求,仍存在不足。一是公開的內(nèi)容和渠道與公眾的需求相比仍有差距,特別是信息公開工作的服務水平還需進一步提高;二是依法主動公開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下一步,東至縣公安局將嚴格按照市、縣的部署和要求,以全面提升服務水平為目標,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繼續(xù)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在原有主動公開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信息公開的廣度,豐富信息公開內(nèi)容,積極推進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和落實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二是扎實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嚴格依法依規(guī)地開展依申請公開工作,強化網(wǎng)上申請,積極開展便民服務,引導群眾規(guī)范申請,滿足群眾的合理需求,為群眾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三是健全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社會評議、政策解讀、溝通協(xié)調(diào)等機制,全面細化流程、規(guī)范運轉(zhuǎn),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需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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