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己撿到的兒童能不能收養(yǎng)?
事項名稱 |
收養(yǎng)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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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池州市東至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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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第七條: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nèi),由戶主、親屬、撫養(yǎng)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yǎng)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nóng)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xù)。公民遷往邊防地區(qū),必須經(jīng)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qū)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nèi),農(nóng)村在十日以內(nèi),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1.復員、轉(zhuǎn)業(yè)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fā)給的證件;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fā)給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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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 查看材料清單 | 辦理流程 | 查看辦理流程 | ||
咨詢電話 |
0566-33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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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電話 |
0566-332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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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時限 |
1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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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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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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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方式 |
預約電話(0566—3321223)
預約網(wǎng)址(https://www.ahzwfw.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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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查看常見問題 |
目錄清單名稱 |
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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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子項名稱 |
收養(yǎng)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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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收養(yǎng)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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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編碼 |
00070910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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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型 |
行政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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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編碼 |
113418210032868681400070910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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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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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清單編碼 |
1134182100328686814000709105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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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結(jié)時限 |
1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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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jié)時限 |
1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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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費 |
否 |
辦理深度 |
三級(原件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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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形式 |
網(wǎng)上辦理,移動端辦理,窗口辦理,快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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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辦事現(xiàn)場次數(shù)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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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上辦理形式 |
互聯(lián)網(wǎng)咨詢,互聯(lián)網(wǎng)收件,互聯(lián)網(wǎng)預審,互聯(lián)網(wǎng)受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結(jié)果信息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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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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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補充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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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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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部門 |
池州市東至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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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區(qū)劃 |
東至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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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池州市東至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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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性質(zhì) |
法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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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層級 |
縣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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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件類型 |
即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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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門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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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quán)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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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內(nèi)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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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聯(lián)辦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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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聯(lián)辦機構(gòu)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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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辦機構(gòu)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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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權(quán)限劃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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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標準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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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上報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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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辦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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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辦范圍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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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網(wǎng)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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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性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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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段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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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別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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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程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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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預約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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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渠道 |
預約電話(0566—3321223) 、預約網(wǎng)址(https://www.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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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數(shù)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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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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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依據(j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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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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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進駐大廳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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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郵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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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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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樣本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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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領取方式 |
窗口領取,結(jié)果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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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jié)果領取說明 |
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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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566-332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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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0566-33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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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審年檢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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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第七條: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nèi),由戶主、親屬、撫養(yǎng)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yǎng)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nóng)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xù)。公民遷往邊防地區(qū),必須經(jīng)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qū)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nèi),農(nóng)村在十日以內(nèi),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1.復員、轉(zhuǎn)業(yè)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fā)給的證件;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fā)給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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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稱 | 來源渠道 | 材料類型 | 紙質(zhì)材料份數(shù)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報須知 | 材料填寫樣本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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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yǎng)人戶口簿 已關聯(lián)電子證照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或復印件 | 原件1份,復印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線上申請需提供材料電子件,線下申請需提供原件(紙質(zhì)材料) | 查看 | |
收養(yǎng)人身份證 已關聯(lián)電子證照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或復印件 | 原件1份,復印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材料真實有效 | 查看 | |
收養(yǎng)登記證 已關聯(lián)電子證照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或復印件 | 原件1份,復印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線上申請需提供材料電子件,線下申請需提供原件(紙質(zhì)材料) | 查看 |
環(huán)節(jié) | 辦理時限 | 辦理單位 | 辦理人 | 辦理崗位 | 崗位職責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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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個工作日 | 池州市東至縣公安局 | 童萍/孫海桃 | 受理 | 核對老百姓提供的材料符不符合要求 | 無 |
辦結(jié) | 0.5個工作日 | 池州市東至縣公安局 | 童萍/孫海桃 | 辦結(jié) | 進行相關戶口登記工作 | 無 |
問題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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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己撿到的兒童能不能收養(yǎng)? |
不可以,私自收養(yǎng)是違法行為。 |
2.可以登記為父母子女的關系么? |
只能登記為養(yǎng)父母養(yǎng)子女的關系。 |
3.可以提保密申請么? |
可以,提出申請,公安系統(tǒng)登記為養(yǎng)父母子女關系,打印父母子女關系的戶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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