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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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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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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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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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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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 21: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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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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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法治文化公園那邊菜地建設成為城北新區(qū)市民健身體育中心,全民運動,全民健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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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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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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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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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6: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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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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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您好,您所咨詢“建議法治文化公園附近建設成為城北新區(qū)市民健身體育中心”問題已收悉,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您提出的“明發(fā)小區(qū)前面,法治文化公園旁邊”地塊,按照《東至縣縣城總體規(guī)劃(2016-2030年)》,該地塊已于2022年12月20日出讓,規(guī)劃用途為商務金融用地。 為提高我縣公共體育設施普及水平,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促進體育事業(yè)發(fā)展,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由縣教體局組織編制了《東至縣體育設施布局國土空間專項規(guī)劃(2023-2035年)》(以下簡稱《規(guī)劃》),《規(guī)劃》將結合我縣體育設施現狀,對我縣縣域范圍內的社區(qū)級、鄉(xiāng)鎮(zhèn)級及縣級公共體育場館設施進行配置導向和統(tǒng)一布局規(guī)劃,待《規(guī)劃》通過后將及時對社會公眾予以公示。同時我局將會同縣教體局等相關部門,在《東至縣國土空間總體規(guī)劃(2021-2035年)》中研究考慮。 感謝您對我縣城市規(guī)劃和建設建言獻策。 |